醫藥網1月13日訊 安徽又放大招了!
在1月6日安徽食藥監局公布了第一批認定可視同生產企業的52家藥企后,1月10日,又進行第二批第一批認定可視同生產企業藥企的公示,共有75家藥企,公示時間1月10日~16日。綜合兩批認定的情況,共有127家藥企被官方認定為可視同生產企業!
▍127家藥企要火!
為什么說認定可視同生產企業藥企的要火呢?
在國家正式公布《關于在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中推行“兩票制”的實施意見(試行)》,“兩票制”正式落地后,業界更為關注的是接下來“兩票制”的具體實施。
根據文件規定,兩票制是指藥品生產企業到流通企業開一次發票,流通企業到醫療機構開一次發票。藥品生產企業或科工貿一體化的集團型企業設立的僅銷售本企業(集團)藥品的全資或控股商業公司(全國僅限一家商業公司)、境外藥品國內總代理(全國僅限一家總代理)可視同生產企業。
對于眾多藥企而能言,此前最為關心的恐怕就是兩票制如何界定。如今,按照國家文件規定,安徽所公布的藥品生產企業設立的僅銷售本公司(集團)產品的藥品經營企業和進口藥品國內總代理企業,都可視同生產企業,在生產企業和上述企業之間的藥品流通不算作一票。
那么,未來這類藥企很可能更成為藥品流通企業合作的關鍵,因為從生產企業到這類企業是不算第一票的,卻允許一定范圍的加價。
同時,國家目前是推行“兩票制”,鼓勵“一票制”,從生產企業到這類企業不算第一票,那么這類企業若為醫院配送藥品的話,就是名義上的“一票制”了。未來,如果這類企業能承擔起配送的職能,且規模不斷壯大,那么,國家要實現“一票制”也是指日可待。
附:127家藥企被認定為可視同生產企業的藥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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