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優化健康服務
第七章 強化覆蓋全民的公共衛生服務
第一節 防治重大疾病
實施慢性病綜合防控戰略,加強國家慢性病綜合防控示范區建設。強化慢性病篩查和早期發現,針對高發地區重點癌癥開展早診早治工作,推動癌癥、腦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的機會性篩查。基本實現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管理干預全覆蓋,逐步將符合條件的癌癥、腦卒中等重大慢性病早診早治適宜技術納入診療常規。加強學生近視、肥胖等常見病防治。到2030年,實現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總體癌癥5年生存率提高15%。加強口腔衛生,12歲兒童患齲率控制在25%以內。
加強重大傳染病防控。完善傳染病監測預警機制。繼續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適齡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維持在較高水平,建立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保險機制。加強艾滋病檢測、抗病毒治療和隨訪管理,全面落實臨床用血核酸檢測和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疫情保持在低流行水平。建立結核病防治綜合服務模式,加強耐多藥肺結核篩查和監測,規范肺結核診療管理,全國肺結核疫情持續下降。有效應對流感、手足口病、登革熱、麻疹等重點傳染病疫情。繼續堅持以傳染源控制為主的血吸蟲病綜合防治策略,全國所有流行縣達到消除血吸蟲病標準。繼續鞏固全國消除瘧疾成果。全國所有流行縣基本控制包蟲病等重點寄生蟲病流行。保持控制和消除重點地方病,地方病不再成為危害人民健康的重點問題。加強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治,積極防范輸入性突發急性傳染病,加強鼠疫等傳統烈性傳染病防控。強化重大動物源性傳染病的源頭治理。
第二節 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
健全人口與發展的綜合決策體制機制,完善有利于人口均衡發展的政策體系。改革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方式,更加注重服務家庭,構建以生育支持、幼兒養育、青少年發展、老人贍養、病殘照料為主題的家庭發展政策框架,引導群眾負責任、有計劃地生育。完善國家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政策,加大再生育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保障力度。全面推行知情選擇,普及避孕節育和生殖健康知識。完善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特別扶助制度,實行獎勵扶助金標準動態調整。堅持和完善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完善宣傳倡導、依法管理、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的計劃生育長效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監測工作機制。繼續開展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到2030年,全國出生人口性別比實現自然平衡。
第三節 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
繼續實施完善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加強疾病經濟負擔研究,適時調整項目經費標準,不斷豐富和拓展服務內容,提高服務質量,使城鄉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做好流動人口基本公共衛生計生服務均等化工作。
第八章 提供優質高效的醫療服務
第一節 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全面建成體系完整、分工明確、功能互補、密切協作、運行高效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縣和市域內基本醫療衛生資源按常住人口和服務半徑合理布局,實現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省級及以上分區域統籌配置,整合推進區域醫療資源共享,基本實現優質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均衡化,省域內人人享有均質化的危急重癥、疑難病癥診療和專科醫療服務;依托現有機構,建設一批引領國內、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家級醫學中心,建設一批區域醫學中心和國家臨床重點專科群,推進京津冀、長江經濟帶等區域醫療衛生協同發展,帶動醫療服務區域發展和整體水平提升。加強康復、老年病、長期護理、慢性病管理、安寧療護等接續性醫療機構建設。實施健康扶貧工程,加大對中西部貧困地區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支持力度,提升服務能力,保障貧困人口健康。到2030年,15分鐘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圈基本形成,每千常住人口注冊護士數達到4.7人。
第二節 創新醫療衛生服務供給模式
建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綜合和專科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三位一體”的重大疾病防控機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聯互通機制,推進慢性病防、治、管整體融合發展,實現醫防結合。建立不同層級、不同類別、不同舉辦主體醫療衛生機構間目標明確、權責清晰的分工協作機制,不斷完善服務網絡、運行機制和激勵機制,基層普遍具備居民健康守門人的能力。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全面建立成熟完善的分級診療制度,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上下聯動、急慢分治的合理就醫秩序,健全治療-康復-長期護理服務鏈。引導三級公立醫院逐步減少普通門診,重點發展危急重癥、疑難病癥診療。完善醫療聯合體、醫院集團等多種分工協作模式,提高服務體系整體績效。加快醫療衛生領域軍民融合,積極發揮軍隊醫療衛生機構作用,更好為人民服務。
第三節 提升醫療服務水平和質量
建立與國際接軌、體現中國特色的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基本健全覆蓋主要專業的國家、省、市三級醫療質量控制組織,推出一批國際化標準規范。建設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信息化平臺,實現全行業全方位精準、實時管理與控制,持續改進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提升醫療服務同質化程度,再住院率、抗菌藥物使用率等主要醫療服務質量指標達到或接近世界先進水平。全面實施臨床路徑管理,規范診療行為,優化診療流程,增強患者就醫獲得感。推進合理用藥,保障臨床用血安全,基本實現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加強醫療服務人文關懷,構建和諧醫患關系。依法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為特別是傷害醫務人員的暴力犯罪行為,保護醫務人員安全。
第九章 充分發揮中醫藥獨特優勢
第一節 提高中醫藥服務能力
實施中醫臨床優勢培育工程,強化中醫藥防治優勢病種研究,加強中西醫結合,提高重大疑難病、危急重癥臨床療效。大力發展中醫非藥物療法,使其在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發揮獨特作用。發展中醫特色康復服務。健全覆蓋城鄉的中醫醫療保健服務體系。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中醫館、國醫堂等中醫綜合服務區,推廣適宜技術,所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都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促進民族醫藥發展。到2030年,中醫藥在治未病中的主導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療中的協同作用、在疾病康復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第二節 發展中醫養生保健治未病服務
實施中醫治未病健康工程,將中醫藥優勢與健康管理結合,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險為一體的中醫健康保障模式。鼓勵社會力量舉辦規范的中醫養生保健機構,加快養生保健服務發展。拓展中醫醫院服務領域,為群眾提供中醫健康咨詢評估、干預調理、隨訪管理等治未病服務。鼓勵中醫醫療機構、中醫醫師為中醫養生保健機構提供保健咨詢和調理等技術支持。開展中醫中藥中國行活動,大力傳播中醫藥知識和易于掌握的養生保健技術方法,加強中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運用,實現中醫藥健康養生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
第三節 推進中醫藥繼承創新
實施中醫藥傳承創新工程,重視中醫藥經典醫籍研讀及挖掘,全面系統繼承歷代各家學術理論、流派及學說,不斷弘揚當代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思想和臨床診療經驗,挖掘民間診療技術和方藥,推進中醫藥文化傳承與發展。建立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制度,制定傳統知識保護名錄。融合現代科技成果,挖掘中藥方劑,加強重大疑難疾病、慢性病等中醫藥防治技術和新藥研發,不斷推動中醫藥理論與實踐發展。發展中醫藥健康服務,加快打造全產業鏈服務的跨國公司和國際知名的中國品牌,推動中醫藥走向世界。保護重要中藥資源和生物多樣性,開展中藥資源普查及動態監測。建立大宗、道地和瀕危藥材種苗繁育基地,提供中藥材市場動態監測信息,促進中藥材種植業綠色發展。
第十章 加強重點人群健康服務
第一節 提高婦幼健康水平
實施母嬰安全計劃,倡導優生優育,繼續實施住院分娩補助制度,向孕產婦免費提供生育全過程的基本醫療保健服務。加強出生缺陷綜合防治,構建覆蓋城鄉居民,涵蓋孕前、孕期、新生兒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實施健康兒童計劃,加強兒童早期發展,加強兒科建設,加大兒童重點疾病防治力度,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繼續開展重點地區兒童營養改善等項目。提高婦女常見病篩查率和早診早治率。實施婦幼健康和計劃生育服務保障工程,提升孕產婦和新生兒危急重癥救治能力。
第二節 促進健康老齡化
推進老年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動醫療衛生服務延伸至社區、家庭。健全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機制,支持養老機構開展醫療服務。推進中醫藥與養老融合發展,推動醫養結合,為老年人提供治療期住院、康復期護理、穩定期生活照料、安寧療護一體化的健康和養老服務,促進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務同居家、社區、機構養老緊密結合。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醫養結合機構。加強老年常見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導和綜合干預,強化老年人健康管理。推動開展老年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加強老年癡呆癥等的有效干預。推動居家老人長期照護服務發展,全面建立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人補貼制度,建立多層次長期護理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政策,使老年人更便捷獲得基本藥物。
第三節 維護殘疾人健康
制定實施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加大符合條件的低收入殘疾人醫療救助力度,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醫療康復項目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有條件的地方對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給予補貼。將殘疾人康復納入基本公共服務,實施精準康復,為城鄉貧困殘疾人、重度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完善醫療機構無障礙設施,改善殘疾人醫療服務。進一步完善康復服務體系,加強殘疾人康復和托養設施建設,建立醫療機構與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雙向轉診機制,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優先為殘疾人提供基本醫療、公共衛生和健康管理等簽約服務。制定實施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劃,增強全社會殘疾預防意識,開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殘疾預防,有效控制殘疾的發生和發展。加強對致殘疾病及其他致殘因素的防控。推動國家殘疾預防綜合試驗區試點工作。繼續開展防盲治盲和防聾治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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