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網12月29日訊 零售市場是深受政策影響的行業, 2016年有關醫藥的政策頻繁出臺,使這個備受政策影響的行業又處于風口浪尖。“兩票制”試點擴大、“營改增”、“一致性評價”等政策,使不合規的中小商業公司被快速淘汰,區域商業龍頭面臨機會!疤幏酵饬鳌、“嚴格控制藥占比”、“醫保定點資格審批徹底取消”等政策的實施,讓零售市場迎來良好的發展機遇,零售行業集中度極有可能大幅提升,行業格局亦將變幻。透過這些政策,我們或許隱約可見2017年醫藥行業的行情。
醫院處方外流,零售市場潛力可期?
自2009年新醫改以來,國家相繼出臺一系列政策以推動醫藥分開,尤其是2014年《關于落實2014年度醫改重點任務提升藥品流通服務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頒布實施,零售藥店承擔醫療機構門診藥房服務和其他專業服務的多種形式的改革;2016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6年重點工作任務》施行,禁止醫院限制處方外流,使患者在醫院看病拿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成為現實。零售藥店是處方外流和分級診療的承載方,非常有希望發展為基層醫療服務中心,最終形成完整的產業鏈。
鼓勵處方外流的相關政策
2014年9月
政策《關于落實2014年度醫改重點任務提升藥品流通服務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
主要內容 采取多種方式推進醫藥分開,在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可探索由規模較大、質量控制嚴格、執業藥師藥事服務制度完備、誠信記錄好的零售藥店,承擔醫療機構門診藥房服務和其他專業服務的多種形式的改革。
2015年5月
政策《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38號
主要內容 破除“以藥補醫”機制。試點城市所有公立醫院推進醫藥分開,積極探索多種有效方式改革,取消藥品加成(中藥飲片除外)。力爭到2017年試點城市公立醫院藥占比(不含中藥飲片)總體降到30%左右。
2016年3月
政策《北京市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主要內容 全面破除“以藥補醫”機制,探索患者可自主選擇在醫院門診藥房或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的途徑。
2016年4月
政策《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6年重點工作任務》
主要內容 禁止醫院限制處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選擇在醫院門診藥房或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
為什么醫藥分家、處方外流被寄予厚望?再看看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提到,力爭到2017年試點城市公立醫院藥占比(不含中藥飲片)總體降到30%左右。據IMS Health分析,2015年醫院終端的市場規模為8470億元。處方外流放開后,門診用藥將會有很大比例通過零售終端銷售,處方外流的理論增量空間2017年有望超過1300億元。因此,許多業內人士都把醫藥分家、處方外流看作是藥品零售業新的發展機遇。
取消醫保定點資格審批,預示行業崛起?
自1999年勞動保障部與藥品監管局制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管理暫行辦法》以來,定點藥店資格審批到2015年已經施行了16年。但是受各地政策差異的影響,醫保定點零售藥店的發展并不均衡,醫保店和非醫保店銷售額相差很大,是否具有醫保定點藥店資質成為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對許多藥品零售企業來說,醫保定點資格堪稱生存命脈,是個難以述說的“痛點”。2014年全國零售藥店的醫保定點率為57.88%,這一比例無法滿足零售藥店渴望被“定點”的需求。甚至有些東部經濟發達地區的醫保定點藥店占比竟然遠低于全國平均水平。據2014年底浙江省醫藥行業協會對該省杭州、溫州、紹興、湖州、嘉興、衢州、臺州七個城市市區3845家藥店的調查統計,醫保定點率僅為39.9%,其中最高為杭州市區48.6%,最低為溫州市區12.4%。
控制醫保定點數量只是監管部門設置門檻的一個方面。各地監管部門在醫保定點資格審查方面還有許多重重限制:一是距離限制,定點藥店間距必須大于500米(各市不同);二是總量限制及年新增量限制;三是比例限制,包括零售藥店總數的占比和參保人員的占比;四是藥店開辦年限限制,一般必須在2年(1年)以上;五是指定企業限制,有的醫保定點只限指定企業及其下屬門店;六是經營范圍限制,規定定點藥店不得經營非藥商品等。在市場經濟面前,行政手段的干預嚴重限制了零售藥店的發展,讓零售藥店苦不堪言。
被行政手段“勒住”脖子的零售藥店再次獲得希望!2015年10月,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于第一批取消6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其中包括取消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資格審查,堪稱行業發展的里程碑事件——定點藥店即將從“嚴進寬管”時代步入“寬進嚴管”時代,大大改善了政策生態和市場環境,給零售市場帶來新的增長機遇,預示著一個行業崛起。
醫院銷售增速減緩,零售市場的新契機?
據IMS Health分析,2015年中國醫藥總銷售11000多億人民幣,結構上依然以處方藥為主,因此醫院方面占總銷售的77%,零售藥店和第三終端渠道的占比為23%。然而,受加強醫保控費、推進臨床合理用藥、集中招標采購等政策的影響,醫院渠道處方藥銷售增速已從2014年的12%降至2015年的5%,大大低于OTC主要銷售渠道——零售藥店(14%)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6%)的銷售增幅。
至2015年11月,全國零售藥店門店共44.8萬家,連鎖率顯著上升至46%;其中地級市藥店16.4萬家,占37%;行業集中度不斷提升。當年1800億元的OTC市場總規模,60%的貢獻來自零售藥店,其中,地級市藥店的銷售占比不小。
在零售藥店的OTC藥品中,感冒咳嗽類是第一大類,占比達30%,但已進入低增長時代。無論是從銷售額還是銷售量,以補益類中成藥的品類銷售增速最高,其次為滋補劑類和循環系統類。持續高增長的品類均由中成藥帶動,近一年來消化類發展非常快,增速提高,而維生素礦物質類放緩。
第三方售藥平臺被叫停,醫藥O2O模式一馬平川?
至2015年底,全國累計有517家企業擁有《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書》,與上年相比增加164家,相應地醫藥電商行業呈現爆發式增長,據不完全統計(未統計非直報企業的數據),當年醫藥電商銷售規模已達476億元,其中B2B為444億元,銷售占比93%;B2C為32億元,銷售占比6.7%。然而,今年河北、廣東、上海三地的藥品網上零售試點第三方平臺被“叫!焙,B2C網上藥店產業再遇寒潮,站在“互聯網+醫藥”路口的企業不禁感到迷茫。
第三方售藥平臺被叫停,或許說明此種模式存在的問題很多,何時解禁也驗證了B2C醫藥電商正在面臨發展瓶頸問題:一是,三個試點平臺有沒可能恢復,什么時候可以恢復?二是,大家寄望的“互聯網+處方藥”的業務,處方如何加,政策什么時候出臺?
不過,與前述模式的遭遇截然相反,另一種更為垂直的醫藥O2O模式卻呈現出蓬勃發展態勢。目前的醫藥O2O企業大致可以分為三類:傳統企業背景的醫藥O2O公司,如叮當快藥等;大型互聯網公司提供的醫藥O2O服務,如百度提供的藥直達平臺、阿里健康提供的醫藥O2O服務等;此外,還有獨立的醫藥O2O企業。
2015年初,國務院《關于促進內貿流通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將積極促進電子商務發展,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推廣“網訂店取”、“網訂店送”等新型配送模式;并要求提高物流社會化水平,支持大型零售連鎖企業向社會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務,支持電子商務與物流快遞協同發展等。醫藥O2O成為未來的一個方向,基于兩點優勢。其一是便于監管,因為都是本地化服務,實體門店提供配送。其二是激活了線下實體門店,發揮了現有線下門店的功能。除了模式取勝,隨著醫改政策的不斷推進,藥品零售市場將繼續擴大,更為利好醫藥O2O。
/本文作者系上海醫藥戰略發展研究院兼職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