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完善健康保障
第十一章 健全醫療保障體系
第一節 完善全民醫保體系
健全以基本醫療保障為主體、其他多種形式補充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為補充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和經辦管理。健全基本醫療保險穩定可持續籌資和待遇水平調整機制,實現基金中長期精算平衡。完善醫保繳費參保政策,均衡單位和個人繳費負擔,合理確定政府與個人分擔比例。改進職工醫保個人賬戶,開展門診統籌。進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機制,加強基本醫保、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商業健康保險與醫療救助等的有效銜接。到2030年,全民醫保體系成熟定型。
第二節 健全醫保管理服務體系
嚴格落實醫療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全面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積極推進按病種付費、按人頭付費,積極探索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DRGs)、按服務績效付費,形成總額預算管理下的復合式付費方式,健全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的談判協商與風險分擔機制。加快推進基本醫保異地就醫結算,實現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和符合轉診規定的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直接結算。全面實現醫保智能監控,將醫保對醫療機構的監管延伸到醫務人員。逐步引入社會力量參與醫保經辦。加強醫療保險基礎標準建設和應用。到2030年,全民醫保管理服務體系完善高效。
第三節 積極發展商業健康保險
落實稅收等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個人參加商業健康保險及多種形式的補充保險。豐富健康保險產品,鼓勵開發與健康管理服務相關的健康保險產品。促進商業保險公司與醫療、體檢、護理等機構合作,發展健康管理組織等新型組織形式。到2030年,現代商業健康保險服務業進一步發展,商業健康保險賠付支出占衛生總費用比重顯著提高。
第十二章 完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
第一節 深化藥品、醫療器械流通體制改革
推進藥品、醫療器械流通企業向供應鏈上下游延伸開展服務,形成現代流通新體系。規范醫藥電子商務,豐富藥品流通渠道和發展模式。推廣應用現代物流管理與技術,健全中藥材現代流通網絡與追溯體系。落實醫療機構藥品、耗材采購主體地位,鼓勵聯合采購。完善國家藥品價格談判機制。建立藥品出廠價格信息可追溯機制。強化短缺藥品供應保障和預警,完善藥品儲備制度和應急供應機制。建設遍及城鄉的現代醫藥流通網絡,提高基層和邊遠地區藥品供應保障能力。
第二節 完善國家藥物政策
鞏固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推進特殊人群基本藥物保障。完善現有免費治療藥品政策,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藥物免費供給。保障兒童用藥。完善罕見病用藥保障政策。建立以基本藥物為重點的臨床綜合評價體系。按照政府調控和市場調節相結合的原則,完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強化價格、醫保、采購等政策的銜接,堅持分類管理,加強對市場競爭不充分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的價格監管,建立藥品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公開制度,制定完善醫保藥品支付標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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