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網11月10日訊 又一省將推進高值耗材集中采購工作。
11月7日,貴州省衛計委公布《貴州省高值醫用耗材網上陽光采購工作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時間為2016年11月7日至11月15日。
依據該《意見稿》,貴州省將全面推進高值耗材網上陽光采購工作,積累和豐富交易數據,為下一步開展高值耗材集中采購工作奠定基礎。
以下為貴州省擬推進的高值耗材網上陽光采購工作主要看點:
一、實施范圍
全省縣級及以上公立醫院必須全部參加陽光采購、公開交易。鼓勵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的醫療機構自愿參與高值耗材陽光采購。
二、公告方式
所有公告和信息均通過貴州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發布,網址http://220.197.219.184:8001/。
三、采購范圍
包括:血管介入類、非血管介入類、骨科植入、神經外科、電生理類、起搏器類、體外循環及血液凈化、眼科材料、口腔科材料及其他高值醫用耗材(含人工瓣膜、人工補片、人工血管、高分子材料等)等。
四、采購周期
暫不設定采購周期。國家和省有新政策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五、參考價格
申報企業應如實提供相應申報產品的以下價格信息,作為各醫療機構議價的參考價格:
1)、原衛生部2008年度全國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成交候選品種目錄(含增補目錄)中的價格;
2)、3年內真實有效的所有省級中標(含掛網)價(如同產品3年內在同一省級標有多個價格的,則只需填報其中的最低價格);
3)、3年內貴州省公立醫療機構的最低采購價;
4)、參考價格不得低于產品的成本價格。
六、成交價格
鼓勵各醫療機構、醫療機構聯合體、相關部門或有條件的地區通過“帶量采購、量價掛鉤”等方式與生產企業進行議價談判。議價談判議定的價格為對應機構網上陽光采購的交易價格。該最終供貨價包含配送費用與專業技術支持保障費用。
同一產品醫療機構的采購價格不得高于本機構的歷史采購最低價格。
七、其他
1、醫療機構應合理編制采購計劃,鼓勵優先采購國產高值醫用耗材。
2、配送管理:生產企業可直接配送,或委托其他具有相關資質的醫用耗材經營企業配送。生產企業選擇委托配送企業時,應優先選擇配送業績優良的企業,并在采購平臺上備案。
3、貨款結算:醫療機構的付款期限應當在合同中明確,回款時間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和雙方簽訂的合同執行。 |